12月23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江蘇省人社廳官網獲悉,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近日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對改進和規范事業單位招聘提出新要求,規定嚴禁借“人才引進”等名義搞“繞道進人”、不得自行制定面向特定人員的專項招聘(定向招聘)或加分等傾斜政策,不得隨意擴大國家規定的傾斜政策范圍。
公開招聘是事業單位擇優進人的主要途徑,涉及廣大應聘人員平等就業權益。通知明確,除事業單位領導崗位和涉密崗位外,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八級及以下通用類專業技術崗位、二級及以下工勤技能崗位和普通工崗位招聘人員,原則上應參加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組織的統一公開招聘。
設區市以下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應積極組織事業單位參加省級統一公開招聘,必要時也可以分層級分類別統一組織。事業單位主管部門要加強組織協調,招聘人數較少的事業單位,除招聘高層次人才或緊缺專業人才外,原則上不開展自主招聘。省人事考試機構為各地各部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集中提供考試命題和考務服務。
通知提到,嚴禁借“人才引進”等名義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規定搞“繞道進人”。開展“校園招聘”“現場招聘”、專項招聘(定向招聘),以及采用直接考察方式招聘高層次人才和緊缺專業人才等,均應履行招聘方案備案程序,面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信息,接受所有符合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同時接受網上報名和現場報名的,對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一并組織考試考核。招聘本科及以下學歷和技工院校技師班以下的應屆畢業生,原則上應當組織筆試。在招聘公告和實際操作中,不得將畢業院校、國(境)外學習經歷、學習方式作為限制性條件。
通知還明確,不得自行制定面向特定人員的專項招聘(定向招聘)或加分等傾斜政策,不得隨意擴大國家規定的傾斜政策范圍。存在以上情形的,應停止執行或按國家規定予以調整,同時穩妥做好政策銜接過渡。自行制定的傾斜政策,確有必要繼續實施的,應按程序經省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核,報中央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同意后實施。
通知要求,建立嚴格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常態化監管制度,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嚴肅查處。各級黨委組織部門要將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開展情況納入選人用人專項檢查范圍,對監督檢查發現的違規招聘問題,按照有關規定核查處理。
澎湃新聞記者 邱海鴻